团委职责范围

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根据上级团委和学院党委的工作指示和要求,结合学院团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院团的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总结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
3.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4.结合青年学生特点,精心组织一些具体的具有开创性、示范性的活动,寓教于乐,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5.认真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团支部的考核工作。
6.经常深入基层,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帮助基层团支部和团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7.了解两年学生的思想动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生会、团支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
8.协调组织开展青年职工团的工作,配合行政和工会搞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等。
9.认真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好人好事,主持办好黑板报、广播、通讯报道并组织竞赛评比活动。
10.做好团的对外接待联络,整理有关团的工作和文书档案,做到及时归档管理工作。
11.做好推荐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做党组织的培养对象工作,定期向党委汇报。
1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3.定期组织评选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对违反团纪的协团员进行教育和组织处理。
14.主动配合学工部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及第二课堂活动。
15.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干部搞好自身建设,做好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团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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