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在大中专学生中发展党员暂行规定》下发各支部,望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在大中专学生中发展党员暂行规定》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在大中专学生中发展党员暂行规定
为确保在大专学生中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展党发展党员细则》,对我院在大专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标准,要特别重视把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和政治上的考察放在首位。
3、在大专学生中发展党员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
(1)政治方面:必须是拥护党、热爱党有理想、有觉悟的优秀学生。入党动机纯正,能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关心集体,热爱班机,热心为同学服务,有无私奉献精神,能努力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知识。经业余党校培训合格,成绩在80分以上者。
(2)学习方面:学习目的民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没有瓜壳、补考).
(3)群众基础方面:在班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同学们拥护的好学生。
(4)其他方面:积极参加学院班机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起带头作用,努力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高的威信。
4、遵守组织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八条标准)进行培养、考核,不准以任何理由降低党员标准,不准用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的标准代替党员标准。要坚持政治标准,对申请入党的学生要看其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是否合格。政治上不成熟,入党态度不端正的不能入党。
5、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基本程序是:第一学期普遍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经过班主任、任课教师、团委、各系、党支部综合考察后确立积极分子并开始培养写实;第二学期,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第三学期表现突出的可适当发展;第四、五学期重点发展;第六期控制发展,毕业前三个月停止发展.
二、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党组织要通过宣传、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从提出申请开始,早教育、早培养、做好与中学的对接,对在高中已被确立的如党积极分子或重点发展对象,经过入学后一段时间(三个月以上)考察合格的学生可重新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重点发展对象,并继续培养教育。
2、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申请入党者中挑选,经团委和支部推荐,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全体党员讨论通过,由支部组织委员或培养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并上报党群部备案。任何个人无权自行确定非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知识学习、上党课或谈话等形式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知道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4、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责任区,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人。有针对性的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各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整顿,注意随时把那些有入党要求,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学生补充进来,把那些不适宜继续培养做积极分子的人调整出去。学生毕业时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整理装入学生档案及时转给工作单位党支部。
6、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列为计划发展对象。
7、党支部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要有函调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审阅有关档案材料、外调或函调、通过有关单位党组织提供有关人员的书面证明材料。
8、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培讯。首先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将培训成绩转交党支部。
9、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当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培训成绩单、团组织推荐意见、政治审查等材料列入积极分子组织档案。
10、建立思想汇报制度。入党积极分子要将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及今后打算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培养人或直接向党支部进行汇报,取得组织的帮助。
11、实行入党前的考核预审制度。在党支部向党委上报计划发展对象时,应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政审综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写实表、学习成绩名次、业余党校培训成绩单、团组织推荐意见、群众意见等材料形成卷宗党群部。
党群部对发展对象入党前进行预审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思想和工作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情况;在关键时期的表现,群众基础以及党基本知识学习和掌握情况以及党支部在培养过程中作了哪些具体工作;学生的入党动机等。在党群部考核的基础上。向党委提出发展的具体意见,经党委会讨论、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接收预备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支部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培养人调离或其它原因不能担任介绍人,党支部可以指定。
2、经院党委讨论同意后,发展对名胜可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杳,经支委会把关,认为合格的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必须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到会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的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介绍人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充分的讨论,并举手或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赞成意见)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在进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对象入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要及时填写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向党群部报送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4、党委审批前,要指派组织员和支部组织委员对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的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中。
5、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通过,不得以碰头会,个别串联或委托党职能部门代理审批党员,任何个人无权审批党员。
6、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的决,必须在两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党支部不可讨论吸收入党。
(1)发展对象,本人没有入党申请的。
(2)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训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3)没有进行政审和政审不合格的。
(4)没有征求党内群众意见和多数人不赞成的。
(5)党组织初审不合格的。
(6)没有经过业余党校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7)学习成绩不到规定要求的。
(8)申请入党人已毕业或调离工作单位的。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通过党的生活和实际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仪式可由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3、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认真按要求填写《预备党员写实表》,发展问题及时指出。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够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党委批准。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组织部门审查,报党委审批。
6、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近期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由党群部及时通过党支部,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7、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群部应将其《中国公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建立组织员队伍
为了把好在大专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关,使培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人心,有必要建立一支高素质转兼职组织员队伍。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首先在思想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务工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素质高、业务力强、作风正派,要有一定教育心理学知识,能科学的分析和准确的把握学生心理状态和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耐心,细致的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真正由认识党到热爱党,在行动上由靠近党到跟党走,逐步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2、业务能力强
组织员在与同学们接触谈话中,他们的政治素质和表达能力直接影响到谈话的对象。业务能力强表现在准确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谈话要有针对性,谈话要有感染力,方式要得当。
3、明确职责,健全制度。
组织员工作任务是配合基层党支部一起对学生进行早选苗,早培养的教育,工作任务量大,需要细心,耐心,爱心和责任心。为了工作的有序进行,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使组织员职责明确,有章可循,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
1、递交入党申请书、主动找党员谈心,定期写思想汇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思想,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2、经考核已具备条件的开始填写入党志愿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3、预备党员按期提出转正申请。
二、党支部职责
1确定积极分子和培养人。
2、制定发展计划。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向党委报告。
4、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
5、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群部。
6、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培养、考察。
7、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上报党委。
三、团委工作职责
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四、业余党校
每年一次,按业务党校工作细则进行,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六、党群部职责
1、审阅入党材料整理外调、函调,形成政审综合材料。
2、协助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整理、装订入党材料,上报信息产业厅协审。
4、将转正的党员入党材料、入党志愿书存入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归入积极分子考核档案。
七、党委
1、指派专人谈话。
2、召开党委会、审批。
3、填写审批意见。
4、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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