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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和省学联领导下、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 组织勤工助学﹑校园公益活动等多种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 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幽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弘扬"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风,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校同学的正当权益。
(四) 加强同其他高校学生及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切实指导各学院学生分会的工作。
第三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两会的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有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三) 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造意识。以学习为中心,创三好为目标,做一名德智体的大学生。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
(三)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四)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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