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口 令
 
机构职能
规章制度
联系方式
 

首页>机构设置>学工处>机构职能

 

学工处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总结,开展好校园文化建设。
2.注意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主动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和品德等方面情况,建立管理网络体系,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制定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划管理。
4.负责组织安排学生的政治学习,组织经验交流、总结、检查。
5.督促检查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的遵守情况,组织早操、检查卫生与日常纪律,掌管学生档案,管理学生学籍,负责对违纪学生的处理。
6.协助各系(处)配备好辅导员,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考核和奖惩工作,定期召开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的会议,研究管理工作规律及特殊问题,落实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7.负责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级”的评审工作,负责评审发放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的困难补助,组织贫困学生勤工俭学。
8.指导院学生会工作,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
9.负责迎接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
10.负责接待和处理学生家长的来访、来信工作。
11.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纪律检查及评比工作。
12.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操行测评、请假制度、学生证、胸卡和校徽的发放工作。
13.做好学院领导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14.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学工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学生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学生处工作计划及实施。
3.负责学生干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全院学生的思想工作。
4.负责全院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活动的开展及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学生入学、毕业阶段相关的各项工作。
6.负责建立全院学生素质教育目标体系。
7.负责建立贫困学生档案系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8.负责召开辅导员会议,负责全院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9.负责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为学生开展相关教育。
10.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迅速公正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并做好教育工作。
11.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负责学生上课考勤工作。

学工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部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分管的各项具体工作。
2.负责学生各项活动的开展,协调各系(处)学生分管工作。
3.负责学生寝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及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文明行为的培养工作。
6.负责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及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7.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8.完成院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负责学院宿舍、班级及分担区检查工作。

学工处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本处相关的会议记录、纪要、收发文件管理及整理受处分学生材料。
2.负责填制各种学生统计表及档案的收集、管理(装档材料整理)、发放,并建立学生档案库。
3.做好学籍注册管理,毕业证、派遣证的办理、发放。
4.负责本处印鉴及使用。
5.负责办理学生的相关证件(学生证、胸卡、床位卡等)及注册。
6.负责对外联络、对外宣传和接待来人、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会议、会务工作和新生入学报到、毕业离校等工作联合办公的组织实施。
8.参与组织各类学生评奖(奖学金)、评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工作,优秀学生的困难补助,组织贫困学生勤工俭学。
9.负责学生处计算机信息管理,组织采集学生基础信息、实时更新。
10.负责学生退学、休学、走读等变动情况手续办理。
11.负责辅导员考核及辅导员费用发放。
12.负责班级备品发放、管理(电视机、扫帚、撮子、拖布等)。
13.协助寝室卫生、纪律检查及学生思想、心理等教育工作。
14.根据领导布置,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92号 招生免费咨询电话:800-8985812
 学院邮编:150086 联系电话:0451-86663786(总机) 0451-86673235(院办) 0451-86662171(招办)
 网络中心版权所有 ©2005
 E-mail:webmaster@hljitp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