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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种 中设立高级技师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人事局 , 省直(中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黑人发 [2001]77 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技术工人岗位设置,经研究决定在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种中设立高级技师岗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设立高级技师岗位的范围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机械工、水暖工、电工、厨师四个工种中设立高级技师岗位。
二、高级技师岗位的条件
(一)高级技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 、工作年限 30 年以上并在本工种技师岗位任职满三年;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操作技术和工艺技术上的关键问题和疑难问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5 、具有传授技艺并能培训技师、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工作年限和学历条件的限制(可破格申报):
1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
2 、在省、部级以上技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
3 、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 、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5 、获得专利,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者。
三、高级技师比例限额和报批程序
    高级技师不设比例限额。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填写《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聘用呈报表》(一式三份)并附学历证书、技师《岗位聘用书》及有关的奖励、科技成果、工作业绩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省直单位经省直主管部门,地市县的经地市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厅工资处统一审核。对符合高级技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兑现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卡》(高级技师),予以兑现工资。
四、办理工资兑现手续
    兑现工资时需带《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聘用书》、《机关事业单位兑现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卡》以及相关工资变动审批表。省直单位的报省人事厅工资处审批,地市的兑现工资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高级技师是工人队伍中的高级技术人才,是本技术工种的带头人,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权威和知名度。由于我省是首次开展高级技师岗位聘用,因此聘用工作必须从严掌握,各地各单位在聘用过程中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 严格掌握条件 , 严明工作纪律 , 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1 、申报高级技师需呈报的材料

2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岗位聘用呈报表

申报高级技师需呈报的材料

•  学历证书(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  技师《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聘用书》(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  奖励、科技成果以及工作业绩方面相关证明(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黑龙江省人事厅 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技术工种中设技师岗位的通知

 

根本《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黑人发【 2001 】 77 号)的规定,结合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机关事业单位的部分技术工种中设技师岗位。设技师岗位的工种,必须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技师考核标准的技术工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未颁发技师考核标准的技术工种,不设技师岗位。具体设技师岗位的工种见附表。附表中未列入设技师岗位的工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有考核标准的,可由省(中)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列入设技师岗位的范围。

 

附表:机关事业单位设技师岗位的工种

 

木工 瓦工

油漆工 电工

汽车驾驶员 汽车修理工

水暖工 测量工

化验工 液化气工

管道工 描图绘画工

营林工(园艺工) 实验工

司炉工 农工(畜牧工)

技量工 公路养护工

采样工 铸造工

水文勘测工 地质工(钻探工)

质量计量检修工 计算机操作工

机械工(钳工、镗工、车工、钳工、电焊工 、气焊工、冷热加工等)

厨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以下技术工种中增设技师岗位,具体技术工种如下:

 

服务员(餐厅、客房) 保管员

设备起重工 印刷工

话务员 机线员

无线机务员(广播机务) 美容师

美发师 影视置景

影视照明 影视服装

影视道具 电影摄影整备

电视美术造型 动画制作

广播电视机务 广播电视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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