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评定各个系列中、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对外语和计算机知识要求的通知

( 一 ) 外语要求

1 、范围

除中小学教师以外的其他所有系列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参加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其中,从事外语教学和翻译工作者,要考第二外国语。

2 、成绩要求

(1) 高级:所有高级最低达到省内通用标准。

(2) 中级: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 、成绩有效期

(1)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评聘高级职务时,成绩在晋升一个级别有效。

(2) 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高级职务时,成绩两年内有效。

(3) 取得考试成绩(含不及格成绩)在晋升中级职务时一直有效。

4 、外语免试

(1) 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时,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a 、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

b 、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c 、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 BFT 考试合格的;

d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

e 、取得大学外语六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的;

(2) 免试办法:为了简化手续,凡符合免试条件者,不必办理免试手续,可将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放在评审材料袋里,复印件贴在《评审表》主表的最后一页“外语考试成绩单粘贴处 ”。

(3) 免试证件的有效期:具备免试条件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时,证件一直有效。

(二)计算机知识要求

1 、范围

除中小学和艺术系列以外的其他所有系列晋升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参加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的职称计算机知识统一考试。

2 、成绩要求

(1) 高级:所有申报高级职务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 中级: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含不合格成绩,零分除外),均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 、成绩有效期

(1) 取得的合格成绩,在评聘高级职务时,成绩两年内有效。

(3) 取得成绩(含不合格成绩),在晋升中级职务时一直有效。

4 、计算机知识免试

(1) 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时,可免于计算机知识考试:

a 、取得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者;

b 、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专以上毕业学历的;

(2) 免试办法:符合上述条件者,不用办理免试手续,请将其有效证件原件放在评审材料袋里,将复印件贴在《评审表》主表的最后一页“微机考试成绩单粘贴处 ”。

(3) 免试证件的有效期:具备免试条件的人员,评聘高、中级职务时,证件一直有效。

2007 年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06.12.18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