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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第三职业技能鉴定站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是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提高劳动力素质和促进就业,加强电子信息产业和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领域的新职业、新工种的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令第六号)的要求,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和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要求劳动者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国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由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各地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相应的鉴定考核工作。
国家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第三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由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组建的。
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第三职业技能鉴定站在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人事处和黑龙江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的领导、管理下负责全省电子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
2.指导全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全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3.负责向信息产业部申报本省需要建立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分站和建站的审核工作。
4.负责审查推荐本省电子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负责组织全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考核及聘任。
5.组织实施全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服务。
7.参与推动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8.承担信息产业部和省信息产业厅委托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可以鉴定的项目和级别
1.鉴定项目
计算机调试 计算机维修 计算机通讯网络设备调试
无线电调试 通讯交换设备调试 有线通讯传输设备调试 电子设备装接 激光机调试 音响设备维修 电源调试
半导体分立元件 集成电路装接 无线电设备机械调试
2.鉴定级别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可以在网上进行证书查询(www.ceosta.org)。
如要鉴定其它项目或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级别,经申请可由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安排。
三.办公地点及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451)2804135 88758727 传真:8262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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